莆田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涵江區2019年度第六批次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批復
莆政土〔2020〕91號
來源:市府辦 發布時間:2020-11-09 10:09 點擊數: 字號: 大 中 小 默認
市自然資源局:
你局《關于呈報涵江區2019年度第六批次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請示》(莆自然資〔2020〕321號)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原則同意該方案,請抓緊組織實施。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1日
涵江區2019年度第六批次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莆田市涵江區2019年度第六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復》(閩政地〔2020〕78號)文件精神,批準征收涵江區涵西街道蒼林社區,萩蘆鎮東張村、雙亭村,梧塘鎮楓林村集體土地合計5.0961公頃,其中耕地3.3824公頃、園地0.1996公頃、其它農用地0.0638公頃、建設用地1.4503公頃;使用國有其它土地0.0835公頃,合計征收(使用)土地5.1796公頃。結合被征地單位補償登記和公告情況,制定本補償安置方案。涵江區政府負責按本方案組織實施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
一、土地補償、安置標準和數額
序號 |
權屬單位 |
征收 (使用) 的地類 |
面積 (公頃) |
土地補償費 |
安置補助費 |
||
標準 (萬元/ 公頃) |
數額 (萬元) |
標準 (萬元/公頃) |
數額 (萬元) |
||||
1 |
涵西街道蒼林社區 |
建設用地 |
0.8051 |
10.8 |
8.69508 |
16.2 |
13.04262 |
小計 |
0.8051 |
/ |
8.69508 |
/ |
13.04262 |
||
2 |
萩蘆鎮東張村 |
水田 |
0.0065 |
27 |
0.1755 |
40.5 |
0.26325 |
建設用地 |
0.1078 |
10.8 |
1.16424 |
16.2 |
1.74636 |
||
小計 |
0.1143 |
/ |
1.33974 |
/ |
2.00961 |
||
3 |
萩蘆鎮雙亭村 |
水田 |
1.1758 |
27 |
31.7466 |
40.5 |
47.6199 |
水澆地 |
0.0445 |
27 |
1.2015 |
40.5 |
1.80225 |
||
園地 |
0.0597 |
16.2 |
0.96714 |
24.3 |
1.45071 |
||
其它農用地 |
0.0638 |
10.8 |
0.68904 |
16.2 |
1.03356 |
||
建設用地 |
0.21 |
10.8 |
2.268 |
16.2 |
3.402 |
||
小計 |
1.5538 |
/ |
36.87228 |
/ |
55.30842 |
||
4 |
梧塘鎮楓林村 |
水田 |
2.1556 |
27 |
58.2012 |
40.5 |
87.3018 |
園地 |
0.1399 |
16.2 |
2.26638 |
24.3 |
3.39957 |
||
建設用地 |
0.3274 |
10.8 |
3.53592 |
16.2 |
5.30388 |
||
小計 |
2.6229 |
/ |
64.0035 |
/ |
96.00525 |
||
5 |
涵江區國有土地 |
未利用地 |
0.0835 |
10.8 |
0.9018 |
16.2 |
1.3527 |
小計 |
0.0835 |
10.8 |
0.9018 |
16.2 |
1.3527 |
||
合計 |
5.1796 |
/ |
111.8124 |
/ |
167.7186 |
二、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
種類 |
類型名稱 |
單位 |
規格 |
補償標準(元) |
青 苗 |
水田 |
公頃 |
有種植 |
2.7萬 |
旱地(水澆地) |
公頃 |
有種植 |
2.7萬 |
|
地 上 附 著 物 |
荔枝、龍眼 |
平方米 |
已投產 |
55 |
枇杷、柚、香蕉 |
平方米 |
已投產 |
35 |
|
芒果、石榴等雜果 |
平方米 |
已投產 |
25 |
|
荔枝、龍眼 |
株 |
大苗、中苗、小苗 |
15、10、5 |
|
枇杷、柚、香蕉 |
株 |
大苗、中苗、小苗 |
10、8、5 |
|
芒果、石榴等雜果 |
株 |
大苗、中苗、小苗 |
8、6、4 |
|
其他地上附著物 |
按照《莆田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標準》(莆政綜〔2013〕10號)文件附件2、3、4、5的規定進行補償。 |
三、地上建(構)筑物補償、安置標準和方式
(一)房屋征遷安置以戶為單位,采取貨幣補償和房屋產權調換兩種安置方式,由被征遷人自主選擇,補償費用包括:房屋及其所占的土地和其它地上建(構)筑物征遷補償費;凡被征遷的主房為一層平房的,按建筑面積另加300元/㎡給予補償,為二層的,按建筑面積另加100元/㎡給予補償。征遷安置條件:按照《莆田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標準》(莆政綜〔2013〕10號)文件規定執行。
(二)選擇貨幣補償方式的:除按被征遷房屋重置價結合成新補償外,再給予貨幣安置作價補償金。
(三)選擇產權調換方式的:每戶按被征遷主房占地面積不超過150㎡、建筑層數不超過三層的建筑面積進行安置,超出部分按房屋重置價結合成新評估后,給予貨幣補償但不予安置。其中被征遷房屋分別為一層、二層或三層的,分別按1比1.3、1比1.1或1比1的拆遷安置比測算安置面積。臨時過渡期限內按被征遷房屋建筑面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四)其它地上建(構)筑物補償標準按照《莆田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標準》(莆政綜〔2013〕10號)文件的相關規定進行補償。
四、支付方式和對象
(一)征地補償費用以實名活期儲蓄或現金形式全額發放給被征地單位和農民。
(二)征收屬農民承包經營的土地或者自留地,集體土地經營管理單位又未能調整其它數量和質量相當的土地給農民繼續承包經營的,應當將不少于百分之七十的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被征地農民;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三)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支付給土地承包經營者或者地上物的所有權人。
五、農業人口安置辦法
按照法定計算方式,本次征收土地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為206人。安置途徑為:貨幣安置、社會保障安置。
六、征地補償費用足額支付到位后5日內,由被征地村委會將被征收土地移交莆田市涵江區自然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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