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資源局:
荔城區2019年度第八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已經省政府批準(閩政地〔2020〕109號),現通知如下:
一、為實施荔城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荔城區境內農用地0.2471公頃(其中耕地0.2471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征收荔城區新度鎮溝尾村水田0.0567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1.039公頃,龍頭村水田0.1003公頃、旱地0.005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0.1345公頃,渠橋村水田0.0033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0.3405公頃,善鄉村水田0.0247公頃,下坂村水田0.0571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0.4732公頃,合計征收集體所有土地2.2343公頃,按規劃用途使用。
二、你局要配合荔城區政府以及社會保障部門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組織實施征地,切實做好被征地單位和農民的補償、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和耕地開墾費按規定繳納。
三、你局要嚴格按照國家土地供應政策和用地定額指標等有關規定向具體建設項目提供用地,供地情況報省自然資源廳備案。
四、荔城區政府應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涉及各類保護區的用地,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否則不得動工建設。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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