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發改〔2020〕353號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建省定價目錄的通知》(閩政〔2017〕56號)和《福建省物價局 福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取消經營服務性收費證制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閩價服〔2015〕118號)要求,現將《莆田市市級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市實行市級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3類7項,其中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5項。
二、莆田市市級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實行動態調整管理,對收費政策有變動的,我委將通過部門網站向社會公布相關政策文件并適時在部門網站更新目錄清單,切實維護企業和消費者利益。
三、本通知下發后,以往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為準。執行期間如遇國家、省出臺新政策,按國家、省政策執行。
附件:莆田市市級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
莆田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10月29日